欧盟定下严厉新规,剑指美国科技巨头
欧盟委员会以超过500票的赞成通过的《数字服务法案》(DSA)与《数字市场法案》(DMA),将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及对科技巨头的监控,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表示,欧盟委员会将成为“最大的数字平台监管机构”。
《数字服务法案》明确了科技公司在网络资讯上的责任,提高透明度和简化使用者协议。
《数字服务法案》强调,在线下非法的东西,在线上也是非法的。法案禁止科技公司散步恶意言论或假消息,也将禁止基于个人敏感资料的行为定向广告,或锁定未成年人的广告。
而《数字市场法案》则专注于打击科技巨头的市场垄断地位。
《数字市场法案》针对互联网巨头,适用于市值750亿欧元、年营业额75亿欧元、月用户至少4500万的公司,当中包括苹果、谷歌、微软和Meta等大厂。
《数字市场法案》明确表示,互联网巨头将不能只维护自身的服务,而排斥其他竞争对手的服务,禁止他们阻止用户删除已安装在设备上的APP,这项规则将对苹果、谷歌、微软和Meta等企业造成沉重打击。
而苹果此前表示,担心《数字市场法案》的某些条款会给用户带来隐私和安全漏洞,而其他条款将禁止苹果对其大量投资的知识产权收费。
对于违反《数字市场方案》的科技公司将会面临巨额罚款,罚款最高可达该公司全球年度营业收入的10%;而对于违法《数字服务法案》的科技公司,或面临该公司全球年度营业收入的6%。
欧盟称,《数字服务法案》最早将于2024年1月适用于所有受监管的公司;预计《数字市场方案》将在其生效六个月后开始施行。